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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濮阳发现3名无症状感染者,均为学生,曾翻墙外出逛街
濮阳市发现的3名无症状感染者均为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曾于5月1日翻墙外出逛街,具体活动轨迹及防控措施如下:
一 、无症状感染者基本信息
- 刘某:女 ,22岁,户籍地商丘市睢县,现住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 薛某某:女 ,21岁,户籍地周口市淮阳区,现住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常某某:女 ,19岁,户籍地焦作市博爱县,现住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4月20日-4月30日:3人均在校未外出 。
- 5月1日:00:00-12:00:在校内活动。
12:00:翻越学校西侧围墙外出,同行4人(含张某某、陈某 、徐某某) ,步行10分钟至学校东侧“惠民电动车维修 ”租电动车。
12:20:6人骑电动车出发 。
13:00:抵达中心广场“汉丽轩烤肉自助餐厅”,停留1分钟后离开(全程佩戴口罩)。
13:10:刘某、薛某某、常某某3人与张某某骑电动车前往银街。
13:33-17:00:在银街地下商业街活动:
13:41:于“蜜雪冰城”购买饮品(微信支付) 。
14:27:在“那家嘿店 ”购买衣服,期间闲逛。
17:20:与张某某等3人返回“汉丽轩烤肉自助餐厅”就餐 ,期间去过卫生间。
20:07:餐后归还电动车,步行返校,全程基本未佩戴口罩。
- 5月2日-5月4日:全天在校未外出 。
- 5月5日3:45: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 ,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 流行病学调查:立即组织人员排查密接、次密接人员,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区域管控:对相关场所进行封控、消毒消杀,并向区外发送高风险人员和场所协查函 。
- 核酸检测与监测:对可能与密接者有交集的人员 ,要求第一时间报备并主动核酸检测,落实健康监测。
- 主动报备与检测:若在5月1日12:00-20:07期间与上述人员轨迹有交集,需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并配合核酸检测及健康监测。
- 遵守防疫规定: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 、保持社交距离 。
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接触史。
- 抵制谣言与攻击:不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 ,不对相关人员进行网络言语攻击。
- 翻墙外出与未规范佩戴口罩:3人违反校园封闭管理规定翻墙外出,且返校途中未严格佩戴口罩,显著增加了病毒传播风险 。
- 公共场所接触史:轨迹涉及餐厅 、商业街等人员密集场所 ,需重点关注相关时段同空间暴露人员。
二、濮阳市疾控中心发布关于内蒙古疫情的紧急提醒!
濮阳市疾控中心针对内蒙古疫情发布紧急提醒 ,具体内容如下:
一、针对有内蒙古满洲里市旅居史人员的措施
- 11月13日以来有内蒙古满洲里市旅居史的人员,立即向所在单位 、社区(村)、宾馆主动报告,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
- 即将从满洲里市来(返)濮人员 ,应提前3天报备,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入濮后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 非必要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 、有疫情发生地区。
- 如果确需出行 ,务必注意旅途安全,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濮后主动向单位、社区(村)报告,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 建议省外出差、旅游人员 ,返濮后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 。
- 非必要不邮购来自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货品。
- 收到来自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邮件、包裹(尤其是内蒙古满洲里市来源的),接收时做好个人防护 ,并先对物品表面进行消毒等处理。
- 要克服麻痹思想,坚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人员密集场所 、医疗机构时) 。
- 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 、咳嗽礼仪、不聚集等良好习惯。
- 选购、加工冷链食品要注意手卫生 ,尽量避免用手直接接触,洗手前双手不触碰口 、鼻、眼等部位。
- 要时刻关注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 。
- 一旦出现发热 、咳嗽、腹泻、乏力 、嗅(味)觉减退、鼻塞、咽痛等症状,请勿带病上班 ,也不能当成普通感冒自行治疗,应佩戴口罩立即就诊,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居史、接触史 ,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 、濮阳发布排查管控紧急通知
濮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于2021年12月22日发布了《关于对有西安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开展排查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重点人员排查管理
- 排查范围:各县(区)需立即对12月9日以来有西安市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开展全面排查。
- 管理措施:对排查出的人员登记造册,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和隔离医学观察 。
对采取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的人员,需指导其做好个人防护和家庭消毒。
- 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濮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隔离期间在第1 、4、7、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
-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辖市低风险地区入(返)濮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后第一时间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核酸检测阴性者需居家健康监测14天。
- 阳性人员处理:严格落实“逢阳必报 、逢阳即报、接报即查”。
发现阳性人员要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规范转运至定点医院救治 ,严防疫情扩散 。
- 信息接收:省 、市指挥部办公室将继续通过省“互联网+监管 ”系统、省政府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等发送重点人员排查(协查)函。
- 反馈要求:各县(区)需将排查管控、核酸检测等结果通过原渠道反馈来函单位。
核实后不在本地的人员要及时向现居地发送协查函 。
- 汇总上报:排查情况汇总表需每日8:00前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子邮箱:pybg5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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