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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失信人名单很难吗?大连幼师教你,不用当老赖,发一篇微博就行
上失信人名单并不难 ,若存在不当行为,如发表对疫情的不当言论等,就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 。具体分析如下:
- 失信行为范围广泛:失信行为不仅限于老赖行为 ,还包括其他不当行为。例如,发表对疫情的不当言论就可能构成失信行为。
- 大连幼师案例:某民办幼儿园教师宋某,以微博名“默然之后蓦然 ”发布希望大连疫情越多越好,并希望三十几个孩子都染上病的微博 。该微博发布后引起了人们的愤怒 ,宋某因此被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处以10日拘留的行政处罚,并被登上了失信名单。
- 失信名单依据:宋某被登上失信名单所依据的法规是《关于在全市建立疫情防控失信黑名单的通知》(大疫指办发〔2020〕56号)等一系列大连的地方文件和法规。这些文件和法规的渊源来源于国务院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的相关指导意见,具有相应的依据。
- 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目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 ,旨在使失信者付出足够的代价,并通过实施正面激励让守信者受益,形成引导社会成员诚实守信的正确导向 。信用体系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 ,惩戒不是目的,目的是营造更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 失信惩戒的背景与意义:国务院发布相关规章的原因在于,某些人的不当行为从现有法律规定来处罚 ,可能够不上刑事责任,顶多是行政处罚,如罚款和15天以下行政拘留。这种情况下 ,不足以使得这些人受到足够的惩戒,由于代价轻微,他们可能很快又会去做同样的事情,从而扰乱社会秩序 。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 ,能够弥补这一不足,通过让失信者付出足够的代价,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总结:上失信人名单的难易程度取决于个人行为是否符合社会诚信规范。任何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 ,都可能触发信用惩戒机制。这要求公众在言行中恪守诚信原则,共同维护社会信用体系的严肃性 。
二、大连一幼师发表不当言论引起公愤,因寻衅滋事被行拘且被学校开除
大连一幼师宋某因发表涉疫不当言论被行拘并开除,其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构成寻衅滋事,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教育部门及幼儿园同步作出开除处理。
事件经过
- 言论内容:2021年11月17日 ,宋某(女,28岁,民办幼儿园教师)在社交平台以“默然之后蓦然”账号发布涉疫不当言论,称“不希望大连疫情停止 ,希望越多越好,起码到明年三月份”,并表达对部分家长的怨恨 ,甚至诅咒“实验小学30几个孩子全都染上 ”,引发网友愤怒。
- 警方介入:大连市公安机关关注到该言论后,于当日12时许将宋某传唤到案 。经审查 ,宋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中山公安分局以“寻衅滋事”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 教育部门处理: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步调查,涉事幼儿园依法依规开除宋某。
- 法律依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行为定性:宋某的言论属于“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具体表现为:挑战法律尊严:疫情期间,公众对防控措施高度敏感 ,宋某希望疫情扩散的言论直接违反国家疫情防控政策,扰乱社会秩序 。
亵渎公众情感:诅咒儿童感染病毒,违背公序良俗和基本道德底线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发泄个人情绪:因对部分家长不满,将个人矛盾上升至对群体(如学生 、家长)的恶意攻击,属于无理取闹、肆意挑衅。
- 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宋某处以行政拘留 ,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情节较重 ”的情形 。其言论不仅违反法律,更在疫情期间制造恐慌,需通过拘留措施强化警示效应。
- 开除处理:教师职业具有特殊性 ,需遵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宋某的言论严重违背师德,损害教师形象,幼儿园依法开除其职务 ,维护了教育行业的公信力 。
- 网络言论需负责:网络空间受法律约束,任何挑战法律、违背道德的言论均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宋某的案例警示公众,发布信息前需审慎评估内容合法性。
- 师德建设的重要性:教师职业要求“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宋某的行为暴露出部分教师职业认同感缺失、心理健康问题 。教育部门需加强师德培训,引导教师正确处理职业压力。
- 家校沟通需改善:事件起因于宋某与部分家长的矛盾,反映出家校沟通机制可能存在缺陷。双方需以平等 、理性态度解决问题 ,避免矛盾激化 。
- 心理健康需关注:宋某的极端言论或与其心理状态有关,提示社会需重视教师、家长等群体的心理健康,通过专业辅导减少负面情绪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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