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目录:
一、山西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
2020年7月9日0-24时,山西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为俄罗斯输入病例 ,无山西省内生活轨迹和自行活动轨迹。
- 病例基本情况该病例为国际航班经停太原入境人员,属于境外输入病例 。根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截至2020年7月9日24时,山西省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66例 ,其中64例已治愈出院,现有在院隔离治疗病例2例(均为国际航班经停太原入境人员)。
- 省内疫情形势山西省本地疫情持续稳定,2020年7月9日0-24时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 ,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134例且全部治愈出院,现有疑似病例和本地无症状感染者均为0例。这表明山西省本地疫情防控成效显著,未出现社区传播风险 。
- 密切接触者管理截至2020年7月9日 ,山西省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5215人(含境外输入病例密切接触者),其中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01人。新增境外输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均已纳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未发现省内扩散迹象。
- 全国境外输入情况2020年7月9日0-24时 ,全国31个省(自治区 、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4例(山西1例、内蒙古1例、辽宁1例、上海1例),占当日全国新增确诊病例的100%。全国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71例,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962例 ,提示境外输入仍是当前疫情防控重点 。
- 防控措施建议针对境外输入病例,山西省继续严格执行国际航班经停太原的闭环管理措施,所有入境人员均实施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公众需保持警惕,坚持“外防输入 、内防反弹 ”策略 ,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减少非必要聚集活动。
二、深夜通报!一地紧急放假
1月11日晚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新增两例河北来晋无症状感染者,当地紧急调整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 ,小学1月12日下午起放假,初中和高中(含中职)高一、高二年级1月13日起放假,高三年级放假时间另行通知;同时自1月12日起山西阳泉发往晋中榆次的班车暂时停运 。
-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情况发现过程:晋中市在对中高风险地区及河北省来(返)晋人员排查过程中 ,发现两名无症状感染者,两人均为河北来晋人员。
无症状感染者1
行程轨迹:1月4日下午17时,与其妻子从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增村镇杨马村繁荣南街自驾车 ,返回其租住的榆次区高村某民居。其妻子经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1月7日上午10时,曾在租住地附近购物。1月8日到1月9日,2天无外出。1月10日上午9时 ,和无症状感染者2到榆次区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 。
无症状感染者2
行程轨迹:1月2日由河北正定机场站,乘G615到太原南站;当日乘G2079到晋中站,后乘出租车返回其租住的榆次区高村某民居。1月3日 、4日曾2次外出洽谈业务。1月5日上午10时,和无症状感染者1曾在租住地附近就餐 。1月6日下午15时 ,和无症状感染者1曾去某超市购物。1月10日上午9时,和无症状感染者1到榆次区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
防护情况:2人自述外出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 晋中榆次区中小学放假安排调整原因: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为确保全区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紧急调整2021年全区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 。
具体安排
小学学生1月12日下午进入假期。
初中和高中学校(含中职)高一、高二年级学生1月13日进入假期。
高三年级(含中职及校内高三补习班)放假时间另行通知,师生在校期间要做好防护工作 。
- 交通运营调整调整情况:山西阳泉市客运总站紧急通知,由于受疫情影响 ,2021年1月12日起,山西阳泉发往山西晋中(榆次)的班车暂时停运。
恢复时间:具体恢复运营时间另行通知。
三、山西晋中警方通报:一男子核酸阳性 、隐瞒行程、为女儿办婚礼
山西晋中警方已对隐瞒行程并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王某贵立案侦查,其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 事件背景与核心事实2022年10月5日,山西省晋中市祁县在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一名初筛阳性人员。经调查,该人员王某贵(男 ,53岁,祁县古县镇下古县村人)存在以下违法行为:隐瞒行程轨迹:王某贵近期曾前往太原市河西农贸市场,但未主动向社区或相关部门报备,刻意隐瞒该行程。
违规举办婚礼:在明知自身可能存在感染风险的情况下 ,仍于家中为女儿举办婚礼,导致多名亲友聚集 。
造成传播风险:其行为直接引发疫情扩散,对当地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图:祁县公安局发布的警情通报(来源:网络)
- 法律定性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王某贵的行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该条款明确规定:
犯罪情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
量刑标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适用性:王某贵隐瞒行程 、违规聚集的行为,符合“拒绝执行防控措施”且“造成重大传播风险”的构成要件。
- 警方处理进展祁县公安局已对王某贵立案侦查,并启动刑事追责程序。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 疫情防控责任与公民义务此事件凸显了个人在疫情防控中的法律责任:
主动报备义务:从疫情高风险地区返回或接触相关人员后,需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备行程,配合流调工作。
遵守防控措施:严禁隐瞒健康状况、行程轨迹 ,或违规组织聚集性活动。
法律后果警示:违反规定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拘留、罚款)或刑事追责,同时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 社会影响与警示意义
公共安全威胁:单一个体的违规行为可能引发连锁传播,导致区域性疫情反弹,增加社会防控成本。
典型案例意义:该案为公众敲响警钟 ,强调“疫情防控无小事 ”,任何侥幸心理均可能触犯法律红线。
基层防控挑战:需进一步强化农村地区防疫宣传与监管,避免因信息不对称或传统习俗导致防控漏洞 。
来源百度侵权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