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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疫期间 让更多惩处案例来震慑不守规矩的人
防疫期间 ,公布并从快处理更多惩处案例,能形成有效震慑,促使不守规矩者收敛行为 ,具体分析如下:
- 特殊时期小恶后果放大,易演变为犯罪行为防疫期间,公共资源高度紧张,防疫人员工作强度极大 ,任何破坏秩序的行为都会对整体防控产生连锁反应。例如沈阳林氏父子插队引发冲突,殴打防疫人员及民警,最终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十个月;高邑县退休副局长强行闯卡 、辱骂防疫人员 ,被行政拘留5日 。这些案例表明,日常可能被宽容的“小恶”(如插队、不戴口罩、辱骂他人),在疫情背景下因直接阻碍防控工作 、消耗公共资源 ,可能升级为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需承担刑事责任。
- 特殊身份者违法更易引发公愤,需严惩以儆效尤具有公职身份或社会地位的人若违反防疫规定 ,其负面影响远超普通民众。高邑县退休副局长作为党员和前公安局领导,本应带头遵守规则,却公然辱骂防疫人员“你算个什么东西 ” ,甚至试图抢夺手机、推搡警察 。此类行为不仅挑战法律底线,更损害公职人员形象,加剧公众对特权思想的反感。若仅给予党内警告或行政处罚,难以平息民愤 ,也难以形成震慑。严惩特殊身份违法者,能向社会传递“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的信号,遏制特权思维。
- 从快处理典型案例 ,能形成“无声镜鉴”效应防疫期间,公众对违规行为的容忍度降低,但部分人仍存在侥幸心理 ,认为“法不责众 ”或“小事不会被追究” 。此时,快速审判并公开典型案例(如沈阳林氏父子案从开庭到宣判仅用一日),能直观展示违法成本 ,打破侥幸幻想。案例中的细节(如父子俩在警察到场后仍继续殴打)会强化公众对“违规必究”的认知,促使潜在违规者权衡后果,主动约束行为。这种“以案释法”的方式 ,比单纯讲道理更有效,能通过具体后果倒逼规则遵守 。
- 单纯说教易激化矛盾,法律惩处更具威慑力部分不守规矩者存在“拔扈心理 ”,对劝导反应激烈 ,甚至因“丢面子”而变本加厉。例如沈阳林氏父子在民警劝阻后反而升级暴力,高邑县退休副局长在防疫人员阻止后仍辱骂推搡。此类人往往忽视规则本身,更在意“是否被冒犯” 。法律惩处通过明确后果(如拘留、判刑 、罚款、影响退休待遇等) ,直接针对其“顾及后果 ”的心理,形成实质性威慑。若惩处力度不足(如仅警告或轻微罚款),可能被解读为“违规成本低” ,反而助长嚣张气焰。
- 震慑效应需持续强化,避免“法不责众”心态蔓延防疫是长期工程,需持续通过案例警示保持高压态势 。若惩处案例较少或处理滞后 ,公众可能因“未见他人受罚 ”而放松警惕,甚至模仿违规行为。例如,若高邑县退休副局长仅被口头批评 ,可能引发其他公职人员效仿;若沈阳林氏父子案未当庭宣判,可能削弱公众对“违规必被究”的信任。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加快处理流程 、明确惩处标准,能形成“违规即被曝光、即受惩处”的预期,从源头减少违规行为 。
二、关于沈阳一对父子在核酸检测点殴打防疫民警一事,你有何看法?
年初国内抗击疫情的时候也有很多这种败类,我认为这种人没有法律意识,被拘留加罚款以后留下的不良记录会让他们后悔一辈子的
不遵守秩序 ,在公众场合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目前已妨碍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这对父子简直行事乖张,自己插队被民警劝阻 ,还要对民警拳打脚踢,简直不讲理 。
为了自己的便利殴打奋战在一线,不顾个人安危的工作人员着实不应该。这对父子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更多的市民也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在现实生活中不要为了自己的方便而不择手段危害他人的利益与安全 。
不顾个人安危奋斗在一线的人员不能被欺负每当出现一些危险情况总有一批不顾个人安危的工作人员冲在最前面 ,为大家保驾护航,保证每一个人的安全。
很显然这对父子的做法是很伤这些一线工作人员的心的。而如果这种行为不被处理,会导致很多类似的事件 ,到时候一线工作人员的热情被消磨殆尽谁还会去为老百姓保驾护航 。
一些市民的素质有待提高不管在任何的地方我们总会看到一些市民为了自己的利益和方便而去谩骂甚至殴打别人。比较常见的就是插队了。
在排队吃饭,排队看病的时候总能看到插队的人 。拿我经历过的事情来说,去看病的时候 ,都是叫号排队的。而总是有一部分人无视规则,找所谓的熟人进行插队,这种行为一样也是没有素质的表现。
这对父子为了自己方便 ,公然插队,让那些默默排队的人感觉不公平 。而面对工作人员的劝阻,挥起了拳头 ,也伤了工作人员的心。
城市的环境与文化素养需要每一个市民的努力每一个城市都会有各种不文明的行为。而当遇到这种没有素质的行为时,我们能做的就是团结一致制止这种行为。
比如标题中提到的这对父子的行为 。作为周围的市民应该一起上前制止他们的胡作非为,而不是在旁边看热闹。坏人之所以猖狂是因为每一个人都抱着“各扫门前雪”的心态。只有大家合起力量共同制止不文明的行为,才能让一个城市更加的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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