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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男子编造青岛新冠确诊人数,是否有受到惩罚?
该男子谎报青岛新冠确诊人数 ,绝对要受到处罚,拘留15天,我们要做的是 ,不信谣不造谣 。
谣言止于智者,特别是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一定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但是总有一些市民唯恐天下不乱,喜欢制造一些谣言来吸引他人的眼球,却引发了民众的恐慌 ,在网上传播虚假信息是会遭受到相应的处罚,而在青岛就有一名网友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而该嫌疑人已经被警方逮捕,并依法行政拘留15日 ,处以罚金500元,也希望我们更多的市民能引以为戒。
青岛警方接到网友举报,有网民在微博发布虚假信息 ,并夸大青岛新冠肺炎确诊人数,可谓一石激起千重浪,这个信息也迅速在网上不断传播 ,青岛市公安局民警立即采取行动,将嫌疑人井某查获,经过审问 ,井某为了在微博上吸引人气,编造虚假信息,并对自己错误的行为供认不讳 ,而井某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市民一定要以政府提供的数据为准,不能在网上私自传播虚假信息,一旦被查到 ,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在山东就有一名男子,为了吓唬自己的同事 ,而擅自用修图软件修改自己的核酸检测结果,并将修改的检测结果发布到微信群里,而该男子也被警方拘留 ,在疫情关键的时候,最可怕的除了病毒还有人心,因此我们一定要控制自己的言行举止 。
在非常时期 ,一定要严厉打击造谣者。由于市民和政府的努力之下,中国的疫情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但总有一部分人素质不高 ,为了吸引人气,而编造一些虚假数字,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们在网上更应该遵守法律法规 ,要做到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也希望所有的市民能团结起来,共同维护网络环境 ,做一个积极向上的公民。
二、朋友圈谎称自己核酸检测阳性,被刑拘!
赵某某因在朋友圈谎称自己核酸检测阳性,被当地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 。
- 事件经过:6月22日9时许,某市双兴家园二期小区居民报警称 ,22岁男子赵某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显示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并配有检验报告图片。当地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立即与医院核实 ,确认赵某某确实做过核酸检测,但结果为阴性。当日10时,民警对赵某某进行依法询问 ,赵某某承认自己于6月15日从北京返回,6月17日做了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为了和朋友恶作剧,他利用手机图片编辑工具将检测结果修改为“阳性 ” ,并配上文字发布在朋友圈。
- 处理结果:经过教育,赵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发布虚假信息的危害性,并写下了悔过书。目前 ,赵某某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被当地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
- 法律依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 、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 、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 ,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事件启示:网络不是不法之地,严厉打击各类网络谣言行为的同时,希望广大网民做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增强自律意识、法律意识 ,规范网络言行,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做到不造谣 、不信谣、不传谣 ,为社会营造一个和谐、文明、清朗的网络环境。
三 、疫情期间造谣生事的人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疫情期间造谣生事的人,依据情节轻重,可能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 不构成犯罪的情况:
- 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散布谣言,谎报疫情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并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 构成犯罪的情况:
-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关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规定,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 ,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对疫情造谣、传谣者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对疫情造谣 、传谣者会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 若情节轻微 ,未构成犯罪: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将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情节较轻者 ,将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 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 将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罪名和刑罚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而定 。
五、疫情谣言满天飞,造谣传谣者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造谣传谣者需根据行为严重程度承担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具体如下:
一、民事责任若散布谣言侵犯公民个人名誉权或法人商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侵权者需承担以下责任:
- 停止侵害:立即停止传播谣言行为。
- 恢复名誉:通过公开声明等方式修复被侵权者的名誉 。
- 消除影响:采取措施消除谣言对被侵权者造成的负面影响。
- 赔礼道歉: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被侵权者道歉。
- 赔偿损失:赔偿因谣言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如名誉受损导致的商业利益损失)。
(图:疫情期间谣言传播现象)二、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具体情形包括:
-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 、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
-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如传播虚假爆炸性、毒害性物质信息。
- 扬言实施危险行为:如声称放火、爆炸等扰乱秩序 。
- 传播“某地封城 ”但未官方证实的消息,导致恐慌性抢购。
- 编造“某药物可治愈新冠病毒”并大量转发,干扰正常医疗秩序。
- 基本情节:编造虚假险情、疫情 、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传播 ,或明知是虚假信息仍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 加重情节:造成严重后果(如人员伤亡 、重大财产损失、社会恐慌等)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2020年疫情期间 ,有人编造“某城市将全城消毒”的虚假信息,引发市民恐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2021年 ,某网民传播“疫苗含磁性物质 ”谣言,导致接种工作受阻,最终获刑 。
- 社会危害性:如转发量 、阅读量巨大,或引发群体性事件。
- 明知虚假:若转发者明知信息不实仍传播 ,需承担更重责任。
- 转发前核实信息来源,优先参考权威官方平台(如国家卫健委、疾控中心) 。
- 遇到可疑信息时,通过细节纰漏(如时间、地点矛盾)或科普权威(如医学专家)验证。
- 确认谣言后 ,及时向网信办 、公安机关举报。
- 固定证据:保存谣言截图、传播记录等。
- 及时报案: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要求立案调查 。
- 民事诉讼:通过法院起诉侵权者,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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